緊急切斷閥電動執行機構的選擇原則 發布時間:22-04-25 |
緊急切斷閥電動執行機構的選擇原則 正確選擇緊急切斷閥電動執行機構的依據如下: 1。操作扭矩:操作扭矩是選擇緊急切斷閥電動裝置的主要參數,電動執行機構的輸出扭矩應為閥門操作扭矩的1.2 ~ 1.5倍。 2。操縱推力閥的電動裝置有兩種主機結構:一種是直接輸出扭矩,不需要推力盤;另一種是配置推力盤,輸出扭矩通過推力盤中的閥桿螺母轉化為輸出推力。 3。輸出軸轉數:緊急切斷閥電動裝置輸出軸轉數與閥門公稱直徑、閥桿螺距、螺紋數量有關。根據m = hu002Fzs計算,其中m為電動裝置的總轉數,h為閥門的開啟高度,s為閥桿的螺距,z為閥桿的螺紋數。 4。閥桿直徑對于多回轉明桿閥,如果允許電動裝置通過閥桿直徑,但不允許通過配套閥門的閥桿,則不能裝配成電動閥。因此,電動裝置的中空輸出軸的內徑必須大于明桿閥的桿的外徑。對于多回轉閥中的一些回轉閥和暗桿閥,雖然不需要考慮閥桿直徑的通道,但在選擇時也要充分考慮閥桿直徑和鍵槽的大小,以便裝配后能正常工作。 5。輸出速度:如果切斷閥的啟閉速度過快,容易產生水錘。因此,應根據不同的使用條件選擇合適的啟閉速度。 6。緊急切斷閥電動執行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 特殊要求,即必須能夠限制扭矩或軸向力。通常,閥門電動裝置采用限制扭矩的聯軸器。當電動裝置的規格確定后,其控制轉矩也就確定了。一般情況下,電機在預定時間內運行,不會過載。如上海上兆閥門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緊急切斷閥和液氨緊急切斷閥,可以提供過載保護。當閥門被卡住,有異物時,電機電源會自動切斷,更有效地保護電動切斷閥和電動執行機構不受損壞。 但是,如果出現以下情況,可能會導致過載: 1 .電源電壓低,得不到所需的轉矩,使電機停止轉動; 2。錯誤設置轉矩限制機構,使其大于停止轉矩,導致轉矩持續過大,使電機停止; 3。間歇使用,導致熱量積累,超過電機允許的溫度升值; 4。由于某種原因,扭矩限制機構電路出現故障,導致扭矩過大; 5。使用環境溫度過高,會降低電機的熱容量。在過去,使用保險絲、過電流繼電器、熱繼電器和恒溫器來保護電機,但這些方法各有優缺點。對于電氣設備等可變負載設備,沒有絕對可靠的保護方法。所以必須采用各種組合,歸納起來有兩種:一種是判斷電機輸入電流的增減;二是判斷電機本身的發熱情況。無論哪種方式,都應考慮電機熱容量給出的時間余量。 通常也是 負載的基本保護方式有: 1。電機在連續運行或點動運行時的過載保護采用恒溫器; 2。采用熱繼電器保護電機鎖死; 3。發生短路事故時,應使用保險絲或過電流繼電器。 電動執行機構是實現閥門的程序控制、自動控制和遠程控制不可缺少的設備,其運動過程可由行程、扭矩或軸向推力來控制。正確選擇緊急切斷閥電動裝置對防止工作扭矩高于控制扭矩的過載現象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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